“这个村通过设置‘账外账’的形式套取资金33800元用于日常开支,这组数据有什么依据?是否精准?有哪些佐证材料?”日前,福建省安溪县委第二巡察组在研究认定巡察问题报告时,严格按照巡察底稿制度的要求,将报告进行逐项复核、研判,确保发现问题的线索真实、准确。
在探索实践中,安溪县形成了问题来源可查、情况描述可查、基本事实可查、佐证材料和责任人可查的“四个可查”工作机制,以此作为巡察报告、巡察工作成效评价的依据和证明。
据统计,建立巡察底稿制度以来,安溪县共编制形成问题底稿1718份,实现巡察过程全程留痕,确保巡察报告中的每一个问题均有据可查、有迹可循。